蘇黎世旅遊保險 「外遊警示」 保障指引
蘇黎世致力為旅遊保險客戶提供多方面可靠的保障,讓您能放心享 受優悠假期。因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 ( 下稱香港保安局 ) 推 出的「外遊警示」制度,我們銳意提供更優質更周詳的保障。
由即日起至2017 年6 月30 日前投保本公司之單次旅遊保障計劃的 保單均已附加「外遊警示」保障。如於受保旅程內的旅程目的地於旅 程出發前一星期內,或於受保旅程出發後,被香港保安局發出紅色 或黑色警示,受保人可享有以下之「外遊警示」保障 :
保障 | 紅色警示 | 黑色警示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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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前 | |||
取消行程 賠償未使用及不獲退款的旅程費 用,包括機票及 /或住宿費用 | <50% (不高於最高 賠償額) | 100% (不高於最高 賠償額) | |
退回行政及簽證費用 賠償因取消行程而由旅行社 / 公共 交通工具機構 / 酒店所收取的行政 費用及 / 或簽證費用 | 最高至 300 港元 | 最高至 300 港元 | |
更改或延遲保單承保日期 (最長達 12 個月) 只於受保人未就「外遊警示」引致之 取消行程 或 退回行政及簽證費用索 償時適用 | ✓ | ✓ | |
出發後 | |||
提早結束旅程保障 賠償啟程後因「外遊警示」導致必須 放棄行程返回香港而未使用 及不獲退款的交通及 / 或住宿費 用,或所產生的額外交通及 / 或住 宿費用 | 50% (不高於最高 賠償額) | 100% (不高於最高 賠償額) | |
現金津貼 若受保人啟程後因黑色「外遊警示」 而滯留行程目的地並未能如期返 港,受保人每日可獲現金津貼 | 不適用 | 500 港元 (最長達 10 日) | |
自動延長保障最長達 10 天 若受保人啟程後因「外遊警示」而滯 留行程目的地並未能如期返港,保 障將自動延長最長達 10 天 | ✓ | ✓ |
重要事項
以上之「外遊警示」保障只適用於有關的旅程目的地於保單的生效日當日並未有被香 港保安局發出紅色或黑色警示的受保旅程。
如有任何查詢,請聯絡本公司之專業保險代理 /保險顧問 /旅遊保險代理人,或致電客戶服務部2968 2288查詢。
本宣傳資料只供參考之用,並不構成保險合約的一部分。有關此項保障計劃的內容細則及 不承保事項將詳細列於保單之內,如有任何差異,均以保單內之條款細則為準。如中文譯 本與英文有任何歧異,均以英文本為準。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對所有事項保留最終批核及 決定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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